二手房买卖比购买商品房要复杂得多,购买时不但要考察价格、区位和户型等常规问题,还要重点了解产权状况、房屋质量还有户口等问题。而户口问题常常是二手房交易中发生纠纷最频繁的问题之一,二手房买卖中户口纠纷已非一日,主要是我国现存户籍制度处于改革过程中,改革也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到位,户籍管理尚属混乱。由于户籍的迁入和迁出等均归公安机关管理,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因此各地法院通行做法都是不予立案。上海市2004年的《上海高院民一庭民事法律适用问答》更是明确说明“买方要求卖方实际履行约定,将户口迁出并将自己户口迁入的,法院可以告知该当事人,违约损害赔偿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但户口迁移问题属于行政管理问题,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法院也无权作出此类民事判决,故该请求判决继续履行的主张属于依照法律规定法律不能强制当事人继续履行的事项。当事人坚持迁移户口的主张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而公安机关在处理户口纠纷时,又受到户籍政策的限制。比如,出售方的房屋是卖方唯一的一套房屋,没有其他的房屋可供卖方迁入户口,则无论买方理由多么充分,公安机关都是无法将卖方户口强行迁出的。相应地,买方的户口也就无法迁入。一旦房屋交易因户口发生纠纷,处理起来非常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