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单位解除合同,要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补偿。
公司没有权利在你工伤期间解除合同,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工伤治疗期间工厂不得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并应支付你的医疗费和工伤期间的工资,工厂因你负伤而要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这种做法违背了劳动法的规定。但劳动法同样对工伤的治疗期间做出了规定,如果你的伤已治疗好了或已超出了合理的期限,则你可能存在违约的情况,应该受到工厂规章的处分。
等你能工作后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