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1 无形资产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二、企业应当按照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外购的无形资产,按应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无形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所购无形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研发支出”科目。(三)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应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四)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不同方式下确定应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五)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六)处置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成本。
无形资产的核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应当按照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外购的无形资产,按应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无形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所购无形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研发支出”科目。
(三)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应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四)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不同方式下确定应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五)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六)处置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