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哪些事项需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024-11-16 07: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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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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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部分事项需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作出决定的原因:

这是因为这类事项关系到企业经营发展和各合伙人的切身利益,不能由某一个或几个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否则就会损害其他合伙人的利益,或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但在合伙经营中,往往有些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意或无意忽视这些禁令,擅自决定应由全体合伙人决定的事项,这种行为是对其他合伙人的侵权,其结果不是造成某些合伙人的利益被侵害,就是给合伙企业经营造成一些被动,有的甚至影响到合伙关系的维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合伙人对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就是说,对合伙人擅自从事应由全体合伙人决定事项的,其行为无效,并此行为给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他应承担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伙企业

回答2:

帮考网注册会计师考试王润红老师带你学习会计职称考试核心考点: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形

回答3:

1.合伙协议的订立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4.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5.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6.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7.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8.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9.对某个合伙人的除名,应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10.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11.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1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回答4:

合伙企业法第31条规定:
第三十一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回答5:

答: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0条的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处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法。但下列事项,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