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吗

2025-03-23 11: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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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试用期属于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

而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应当区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回答2:

当然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