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不是公务员。
公务员使用行政编制,教师使用事业编制中的“教育专项编制”。公务员承担的都是行政类职能,教师承担的基础教育类公益服务职能。因此,教师不是公务员,是事业人员。教师一般分为有编制和合同制,前者需征得单位同意,后者如果没有服务年限之类,可以辞职报考。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是两种情况,难以互通。除某些特殊情况外,即便在同一个单位上班,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想转为行政编制工作人员也几乎不可能实现。所以公办教师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是不一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