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已将名下房产出售给一个子女且过户的情况下,此房产所有权归属于此子女。但此后所有子女(包含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这个子女)另签协议,内容显示此房产他的兄弟姐妹享有共同权益,说明此子女已通过赠与的方式与兄弟姐妹共享此房产,此协议当属有效。
如果这个子女先于其父母去世,则此房产不再是售卖,而是继承,所以原来的协议在此时不生效,此房产不能再由兄弟姐妹均分。此时按继承关系,这个子女的配偶、子女及其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他们之间均分此房产,兄弟姐妹此时没有继承权。
没有法律效应,既然房子以买卖的方式过户给一个子女,这个子女就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卖房子的钱给其他子女给是情份,不给是本份。
规矩你的叙述你父母亲钱的如此协议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违背继承法的法律规定产权人在世房产不能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