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变更,不收取契税。
为了避免国家税收流失,房产证更名是按照过户办理的。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
第十八条 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土地登记办法》(国土部)
第七条 土地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共同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申请:
(七)名称、地址或者用途变更登记;
如果房产属于企业的登记资产,变更不应再行交税,因为只是产权依附产权人的变更行为,没有产生交易与收益。
需要更名,具体手续请向房屋管理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