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告诉我货代操作的具体工作内容,越详细越好

2024-11-19 18:46:02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一、订舱

1. 客户向货代公司订舱的

2. 客户发来的订舱单需显示以下信息,但不限于此:

  1)托运人/发货人

  2)船公司/船名/航次或船期

  3)起运港

  4)目的港/中转港

  5)货名

  6)柜型、柜量

  7)运价

  8)托运人的签字、盖章

3. 客服人员收到订舱单后,须与SALES核对运价是否正确,并由SALES在订舱单上签字确认,然后再向相应船公司订舱(特殊情况可先口头与SALES确认, 待SALES返回公司再补签字确认)。向订舱时,需先在各船公司专用台帐上自编S/O号。

4. 订舱单发出后,客服人员应主动向船公司确认舱位,并将船公司传回的订舱确认单第一时间传给客户,订舱确认上面的订舱号与船名、航次要清晰、准确,以免造成混淆。

5. 订舱完毕后,客服人员应及时将资料输入电脑,具体步骤如下:

  1) 新建委托 – 输入托运人、货名、船公司、船名、航次、开航日期、装港、目的港、箱型箱量。

  2) 工作号,并按各业务员创建业务编号,比如“客户服务”以KF开头。

  3) 输入费用明细 - 主要是应收费用。

  4) 订舱确认 – 输入订舱号。

  输入电脑时,应确保准确,并特别注意以下信息:船公司名称、船名、航次(一律采用V。XXX的格式)、开船日期。

6. 操作台帐应该认真、完整地填写,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托运人应与订舱单上的托运人一致,并写清电话、传真、及联系人;

  2) 费用明细应仔细填写,“应收”为向客户收取费用;“应付”为由我公司支付的费用;运费到付的需填写在“到付”栏,各种费用应分项列明;向客户收取的费用为ALL IN时,须注明包含哪些费用;免文件、电放费用的需由公司领导在台帐上签字确认;

  3) 需由货代公司目的港代理代收运费的,须在台帐上注明使用哪家代理。SALES在选用代理之前须与操作部经理或公司领导确认,不可使用公司公布名单之外的代理(特殊情况如用其他代理, 必须公司领导确认);

  4) 客户需倒签、顺签、预借提单的,须由SALES在台帐上特殊事项一栏注明申请,由操作部经理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5) 订舱号、订舱日期、船名、开船日期要完整填写;

  6) 客服人员应在台帐上相应位置签字。

7. 客服按业务员设立登记台帐,客服需在订舱当日内将客户名称、订舱号、船名、航次、目的港、箱量及业务编号登记在台帐上,以便统计查询。

二、拖车、报关

1. 出书面申请,公司批准后方能安排。

2. 安排拖车前,需与工厂或SALES联系确认装柜时间及地点。

3. 安排拖车时,需向拖车行发出书面委托,写明装柜时间、装柜地点、协议价格、S/O NBR、工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并在拖车登记台帐上登记以订舱确认后,根据客户的要求安排拖车与报关。需严格按照公司公布的拖车行、报关行列表及相应价格进行安排。对个别重要客户有特殊要求的,需提下资料:客户名称、拖车行、柜型柜量、起止地点及费用等。

4. 应至少提前半天时间向拖车行下委托,以便拖车行有时间打单、安排。

5. 委托后,客服应要求拖车行提供司机姓名,手机号码、柜号,并报给工厂。

6. 客服应叮嘱车行按要求时间抵达装货地点,否则由此引起的押车费等损失由车行承担。

7. 一般贸易在深圳清关的可不需司机本,若是转关的货柜一定要求车行带司机本前往,可委托车行代办转关手续。

8. 安排冻柜拖车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船公司提柜时间,是否需要预冷,及通风口开启情况,以便船公司通知码头做PTI检验及相应安排。

9. 如客户要求冻柜需代发电机的,应安排有带发电机的拖车公司拖柜。

10. 在客户自己安排送散货过来的情况下,可委托各码头的货运站办理卸车、装箱、还柜等事项。盐田港可委托盐铁服,蛇口、赤湾可委托赤湾仓储。

11. 在给货运站的委托书中需注明提空柜时间,可事先与客户确认货到站时间以便决定是通知仓库事先提取空柜,还是等货到后再提,避免产生还空费用。

12. 安排报关时,需将退税联等重要报关文件在报关台帐上作登记,由报关行签收。在收到由报关行退回的退税联后,应立即通知客户,并以客户许可的方式将退税联等资料退给客户,并做好交接纪录。

三、其他

1. 如由货代安排拖车、报关的,客服人员应在船公司的免堆期内安排拖柜还场,避免发生额外费用。若有发生超堆费、改船费、超期柜租等额外费用,需立即通知客户,要求其书面确认,并在台帐上登记。

2. 客户因各种原因取消订舱的,需要求其书面确认,在确认所有发生费用已结清的情况下方可在电脑中删除资料。

3. 客服收到财务打印出来的DEBIT NOTE,与电脑资料核对无误后,立即传真给客户。客户需开税务发票的,须由客户发书面传真,写明发票抬头及金额、币种。 

4. 对由客户自拖自报的,客服人员须至少于结关前一天与客户确认是否已做柜。如已做柜,将箱号登记在台帐上,即可将台帐立即交文件组。

5. 对由货代安排拖车报关的,客服在与报关行确认放行后,即可将台帐交文件组。

四、文件

1. 文件组收到船公司的LOADING LIST 后,与台帐核对,已经装上船的,应立即向客户催要补料。

2. 文件组需核对船公司的LOADING LIST 及费用清单,如有发生超堆费、超期柜租的,而客服尚未确认的,应立即通知客户,要求其书面确认,并在台帐上登记。

3. 文件员根据客户提供的补料,先与客户核对清楚后再向船公司提供补料,争取在短时间内将提单资料核对清楚,并根据客户的要求签发HB/L或MB/L。

4. 提单的缮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提单的内容应完整、准确,必要的信息不可留空,包括:SHIPPER、CONSIGNEE、NOTIFY PARTY、VSL‘S NAME/VOY、POL、POD、PLACE OF DELIVERY、MARKS、CARGO DESCRIPTION、CNTR NO。/SEAL NO。,DELIVERY AGNET 等。

  2) 提单表面应清洁,避免过多涂改,一份提单最多不可超过3个更正章。一些重要的项目,比如船名/航次、卸港、箱号等不可更改。

  3) 应要求客户提供提单上收货人或通知方的电话、传真、联系人。

  4) 客户要求出船证的。船证的内容(比如船级社、船龄的要求)应与相关船公司核实确认。

  5) 如客户要求倒签提单的,原则上短航线倒签不超过三天,长航线不超过七天,在收到客户保函后,交操作部经理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必要时可要求客户提供信用证核对方可签发。

  6) 外代提单不允许预借。

5. 使用货代公司目的港代理收运费或代放货物时,应注意:

  1) 出货代HB/L给客户,HB/L上打真正的收货人与发货人,并可注明到付运费的金额,DELIVERY AGENT 为货代代理。

  2) OB/L上面SHIPPER为货代公司,CONSIGNEE、N。PARTY均为货代公司目的港的代理,其它资料与HB/L相同,将OB/L电放给货代公司代理。

  3) 事先明确货代与客户及船公司的运费支付条款(预付或到付)。

  4) 制作CHARGES SETTLEMENT,列明货物相关信息及要求代理收取的费用,支付给船公司的费用,代理费及应退给货代的费用。

  5) 制作放货通知书,通知代理是凭正本HB/L放货还是HB/L电放,然后与OB/L COPY件、HB/L COPY件,OB/L电放信、CHARGE SETTLEMENT 于船开后尽早一起传给代理。

  6) 对代理有向货代退代理费的,应在台帐上注明,并输入电脑。

6. 缮制美线提单时,应注意:

  1) HB/L与OB/L的缮制可参考第5项

  2) OB/L上注明货代与船公司的S/C号,但HB/L上不得显示该S/C号

  3) 核对货名、价格、中转港,必须与合约中规定的一致

7. 将与客户核对无误后所处的正本提单并提单交接单交财务,以便财务在收妥运费后放提单给客户。具体放单、放货办法根据货代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8. 将提单号、提单日期填在台帐上,并将文件费、电放费、拖车费、报关费、超堆费、改船费、改单费等货物在港期间发生的费用输入电脑,核对无误后通知财务。

9. 将台帐、提单、与代理的CHARGE SETTLEMENT(若有)复印交财务签收。

10.费用通知财务后不可缮自更改,特殊情况可填写费用更改单,列明更改费用项目、金额、更改原因,由操作部经理签字,再交财务部。但需注意以下几点:

  1) 海运费的更改需由公司领导批准同意;

  2) 改船费、超堆费等杂费需在通知财务前输入清楚;

  3) 因漏输、错输费用造成公司损失的,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处罚。

11. 将台帐分船公司按月份存档。

1).收到委托,先看你是进口委托还是出口委托,委托就是货物的详细信息,或者说那就是一个询盘,根据不同货物看看是否有注意事项,然后就是拿个好价格,操作进口或者出口

2).进出口都需要换单

进口如果是主单提单,就直接找船代或者船公司换D/O,如果是小提单,还需要先找代理换到主提单,才可以找船代或者船公司换D/O

出口换单就是指用提箱单,换设备交接单,很多人跟它叫”黄联”,然后去提箱

3).正本的跟谁换

这个问题好像是问正本提单跟谁换D/O,那就应该是进口操作了,一般都有固定的联系方式,哪条船靠哪个公司,哪个船代代理哪几条船,这个都需要平时积累,就不一一列举了。

  根据货代部的工作特征,日常工作中划分为以下“接单、订舱、拖车/内装、报关、文件、费收和其他”各环节,各环节相辅相成。本流程即是各岗位的工作指导,也作为主管评判各岗位工作达标与否的标准。


接单部分


  接单工作原则上应该成为日常中“最优先”的工作环节,一般要求接单必须快捷、高效,在第一时间内用最短时间确认业务的可操作性并予以安排。接单人员一般要求自接到委托书后15分钟内完成以下三部分基本信息的确认。(注)对于部分无法短时间内确认的信息,依然必须及时安排并予以跟踪,如根据客户和操作需要流转到下一环节,先安排流转后跟进处理,以保证下一环节的有序操作。

1、审核客户委托内容和确认客户服务要求(客服或者接单员)

(1)接单人员必须预先审核客户的委托内容。

客户发来的订舱单需显示以下信息,但不限于此:

托运人/发货人、船公司/船期、起运港、目的港/中转港、货名、柜型柜量、运价条款与运价、托运人的签字或盖章等。

(2)接单人员必须预先确认客户服务要求。(客服或者接单员)

普通服务要求一般包括是否需要:到/预付订舱、拖车/内装、商检和报关等。到/预付订舱确认即对(1)内容的确认;对于拖车/内装、商检和报关的服务要求,必须同时确认货物和单证备齐时间、服务要求时间等,注明在客户订舱单上。特殊服务要求一般包括是否需要:普通服务外其他的附加服务。对于特殊服务要求,必须得到部门主管和/或者其他相关职能的核批后才可以接受和安排。

2、运价核对、确认(客服或者接单员)

客服人员收到订舱单后,必须对运价和其他服务费用进行确认。

(1) 对来自销售部的业务,须与销售员核对运价和其他服务费用是否正确,并由销售员在订舱单上签字确认,然后再向相应船公司订舱。(注) 特殊情况可先口头与销售员确认, 待销售员返回公司再补签字确认

(2) 对于公司业务,须与市场相关人员或航线主管人员及时确认后再安排订舱。

3、舱位确认(客服或者接单员)

根据客户委托,确认反馈符合要求的舱位。


订舱部分


  一般要求预定开航日7天前必须安排订舱,对可以提前接受委托的船公司应争取头批订舱,旺季时候根据市场情况适当提前;一般要求在预定开航日5工作日前完成订舱,对于该时间限制以内的业务委托一般要求在接单日内完成订舱,最迟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订舱。

1、新建委托 (订舱操作员)

  订舱操作员必须及时在操作系统内创建业务编号、新建业务档案,输入业务有关数据。输入业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此:业务各属性、发收通信息、服务要求、提单要求、船名航次(如可能)、开航日期、起运港、中转港、目的港、箱型箱量、货名与数量,以及代理(如需要)等。

2、订舱过程(订舱操作员)

  订舱过程包括以下环节:膳制与发送订舱单、订舱号或提单号确认、预配和报关舱单发送确认、中转港代码确认和场站收据制作等,任何其中一环节未完成均视做订舱未完成。订舱完毕后,应及时将配舱信息输入操作系统,输入时应确保准确,并特别注意以下信息:船公司名称、订舱号或者海单号、船名航次、开船日期、箱型箱量以及运费/运输条款等内容的核对。

3、舱位通知 (订舱操作员)

  无论是否需要货代公司代为提供当地各项服务的业务,订舱确认单或者配船通知单等都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客户,确保上面的订舱号与船名航次要清晰、准确,以免造成混淆。如有问题,积极配合客户跟踪处理预配和海关舱单等方面问题。


拖车/内装(调度)


客户委托的拖车、内装和/或者报关等要求,必须根据船公司、码头、货物性质和市场环境等情况予以预先审核,对于存在隐患的不合理安排尽量同客户协商调整并告知理由和风险。

1、拖车安排

  (1) 得到相关销售或者客服确认后方能安排

  (2) 根据船公司、码头和航线等情况,前瞻判断合适的拖车时间时间;如同客户具体情况有冲突,必须同客户友好协商并告知可能的风险

  (3) 安排拖车前,根据前期约定的拖车服务时间要求,提前2工作日与客户再次联系确认装柜时间及地点

  (4) 同客户确认时间要求后,在同一工作日及时把信息通知拖车行进行服务要求预约

  (5) 向拖车行委托时间,一般最迟必须在提供拖车服务时间的前一工作日的中午之前,并在当日下午4点前确认安排(包括拖车行是否已经领取设备交接单、提箱点的确认已经空箱状况确认);对于特种箱业务,必须同船公司确认空箱状况,必要情况下通知船公司提箱时间。

  (6) 安排拖车时,需向拖车行发出书面委托。清晰注明配船信息(包括船公司、船名航次、订舱号/提单号、箱型箱量、起运港、中转港代码、目的地等)、装柜时间、装柜地点、工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协议费用等

  (7) 必要情况下,应要求拖车行提供司机姓名,手机号码、柜号,并报给工厂

  (8) 跟踪装箱、装箱单、进港

  (9) 其他注意事项


  在船公司的免费用箱期内安排拖柜进场,避免发生额外费用。若有发生超堆费、超期柜租等额外费用,需立即通知客户,要求其书面确认并登记对于客户业务退关,需要确认是否发生安排拖车的前期费用。若有发生预配打单费等,需立即通知客户,要求其书面确认并登记

2、内装安排

  (1)得到相关销售或者客服确认后方能安排

  (2)根据船公司、码头和航线等情况,前瞻判断合适的装箱时间,如同客户具体情况有冲突,必须同客户协商并告知可能的风险

  (3)根据前期约定的到货时间,提前1工作日与客户再次核实送货时间和预计到达时间

  (4)向仓库做内装委托,需向仓库发出书面委托。清晰显示配船信息(包括船公司、船名航次、订舱号/提单号、箱型箱量、起运港、中转港代码、目的地等)、装柜时间、货物数据(包括件数、毛重、体积)、 协议费用等

  (5) 向仓库委托时间,一般最迟必须在预约货物装箱时间的前一工作日的中午之前,并在当日下午4点前确认安排(包括仓库是否已经领取设备交接单、提箱点的确认、空箱状况确认)

  (6) 向仓库委托时,必要情况下应注明提空柜的时间要求

  (7)跟踪到货物情况

  (8)跟踪装箱、装箱单、进港


报关部分(操作员)


(1) 得到相关销售或者客服确认后方能安排

(2) 根据船公司、码头、航线和货物等情况,前瞻判断合适的报关时间。如同客户具体情况有冲突,必须同客户友好协商并告知可能的风险

(3) 最迟在同客户约定报关日期的前一工作日,再次同客户确认报关资料的发送情况

(4) 收到报关资料后的第一时间对报关资料进行预审,有问题立即处理

(5) 在约定的报关日期前一工作日下班前,把完整的报关资料送报关行

(6) 对于报关资料,要求复印留底;对于重要报关资料如核销单等,必须在做登记

(7) 跟踪反馈报关结果


文件部分


1、提单确认 (文件员)

  (1) 提单确认件的膳制和发送提单确认件的膳制和发送要及时,一般预定开航日2个工作日前必须发送

  (2) 催促提单确认件一般预定开航日前一工作日必须从客户获取完整、正确的提单确认件

回答2:

货代公司都做什么?
答:当然是货运代理的意思了,主要负责货物运输的
业务,有内贸也有外贸,(一级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还有二级。三级等),一级代理可以直接在空运或海运公司或铁路公司订舱,二级必须只能在一级订舱,以此类推。
在货代公司公作的员工应该具备哪些?
答:专业的知识,那我想不多说了,多年的工作经验这点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个行当有很多的不确定性一些新手是非常容易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及费用的。
需不需要什么证件??
答:国家要求的证书(例如:报关证,商检证,货代证等),
在货代公司工作的人都做什么,他们的工作流程??(知道的具体告诉我不胜感激)
答:工作做什么我这里不说了,你可以去找下“出口流程”及“货运进出口流程”,这些网上都可以找。
还有什么想知道的呢?
一、接受货主询价
1、 海运询价:
① 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②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③ 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 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① 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② 各港区装箱价格;
③ 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 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 船期、件数
2、 箱型、箱量
3、 毛重
4、 体积
各项型最大体积为:( 长*宽*高 ) 可装体积, 可装重量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注: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吨 ;HC high cubic 高箱 )
5、 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 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1、 缮制委托书(十联单);
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 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
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 门到门:
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 内装:
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1、 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① 需商检
② 需配额
③ 需许可证
④ 需产地证
⑤ 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⑥ 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⑦ 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 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 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 “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 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 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 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1、 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① 电放:
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② 预借(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③ 倒签(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
*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 B/L.
④ 分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
⑤ 并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
⑥ 异地放单:
须经船公司同意,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电话,传真,公司名,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
2、依据原始资料,传真于货主确认,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
七、签单
1、 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
2、 是否需要手签。
八、航次费用结算
1、 海运费
① 预付(FREIGHT PREPAID)
② 到付(FREIGHT COLLECT)
2、 陆运费
① 订舱
② 报关(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
③ 做箱(内装/门到门)
④ 其他应考虑的费用:
冲港费/冲关费
商检、动植检、提货费、快递费、电放、更改
九、提单、发票发放(提单样本)
1、 货主自来取件的,需签收
2、 通过EMS和快递送达的,应在“名址单”,上标明诸如:“提单号”、“发票号”、“核销单号”、“许可证号”、“配额号"等要素以备日后查证
十、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核销退税单”
十一、海关退税有问题的,需更改并要提供如下资料:
l、报关数据正确、舱单不正确的
① 经预录后的〈海关返还的〉报关单复印件;
② 场站收据复印件〈十联单的第七联即黄联〉;
③ 提单正本复印件两张;
④ 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复印件;
⑤ 更正单(三联、正本)。
2、短装(多报少出)、溢装(少报多出)
① 船开5天(工作日)内没能及时更正的:
先交纳罚款金3000-5000;
货主重新提供的发票、装箱单(Packing list)
货主重新提供报关单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② 船开5天(工作日)内更改的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正本、正确的报关单
正本、正确的发票、装箱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