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级人民法院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国家机关

2025-04-01 09: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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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9月苏州解放以后,苏州市人民政府设立了司法科,行使审判职权,为第一审级法院。同时由于苏州行政区机关设在苏州,苏南苏州行政区人民法院于同年11月宣告成立,管辖苏州市和五县,为第二审级法院。后苏州市政府司法科扩展更名为苏州市中级法院,苏南苏州行政区人民法院更名为苏州地区中级法院。1983年3月,地区中级法院和市中级法院合并为新的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址设在苏州市大石头巷21号。1994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办公、审判大楼,搬入南环西路28号;2007年,再次改扩建办公、审判大楼,迁入解放东路488号。目前,全市现有基层人民法院10个,人民法庭34个。市中院共有内设部门2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