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评定意见书不可以办理残疾证。
伤残评定意见书,是当事人遭受人身损害之后,由司法鉴定机构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其伤残程度进行伤残评定,作出的结论,适用于向侵害人主张民事赔偿。
残疾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由残疾人自愿申领,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残联委托专门医疗机构按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评定,符合标准的发给残疾证。
残疾证发放与人身损害鉴定适用不同的标准,不同的鉴定机构,二者没有关联。当事人申请办理残疾证,必须在户籍所在按程序另行申办按残疾人鉴定标准重新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残疾评定标准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以下简称“残疾标准”)。
三、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发放制度。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办理。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您好!如果《伤残鉴定书》上认定的伤残达到十级、九级、八级……一级的标准,就可以领取《残疾证》。《残疾证》办理程序如下:
1、本市户籍有需求的残疾人可到市残联或各镇残联办领取《残疾人证》申领登记表。
2、按要求填写完毕后并加盖镇残联公章。
3、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申领登记表到指定医院检测。
4、残疾检测的标准现依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5、外力因素造成的伤残须治疗满一年后方可参加检测。
6、市残联初审后将申领登记表(携带两张两寸免冠照片)送交至市残联初审。
7、市残联初审后按月送上一级市残联审核批准。
8、批准后,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办证人到指定地点领证
9、残疾人证遗失需登报申明后方可补办。谢谢阅读!
不能,要重新到残联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