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涉及到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对每个类别的压力容器在设计、制造过程,以及检验项目、内容和方式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压力容器已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未取得进口安全质量许可证书的商品不准进口。压力容器的用途极为广泛,它在工业、民用、军工等许多部门以及科学研究的许多领域都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扩展资料:
特种设备因其特殊性和危险性,应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并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管控,需要专业的生产资质才可以生产,同时,生产和使用单位需要严格落实维修保养制度,确保使用和维修安全,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需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压力容器的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压力容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种设备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通常指的是:贮运容器、反应容器、换热容器和分离容器等。 根据设计的压力,分为: 1、低压(L)0.1MPa≤P<1.6 MPa 2、中压(M)1.6 MPa≤P<10 MPa 3、高压(H)10 MPa≤P<100 MPa 4、超高压(U)P≥100 MPa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
1 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
2 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
3 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以及介质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注1-4)
注1-4 容器内介质为最高工作温度低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时,如果气相空间的容积与工作压力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时,也属于本标准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