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代史上,基督教传教士是随着16世纪以后西方殖民势力向东方的扩张,随着鸦片贸易的输入而陆续进入中国的。一个美国传教士竟无耻地宣称:“鸦片无害于中国人就像酒无害于美国人一样。”传教士还大力鼓吹本国政府以强硬政策打开中国封闭的大门。德国传教士郭实腊从1831—1838年至少10次到中国沿海以传教士为名,刺探中国的军事、政治、经济情报。1844年法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黄埔条约》特别规定法国人可以在广州等五口岸建教堂传教。美国学者丹涅特说:“基督教在一定程度上正像鸦片一样,是未经中国人民的同意而强迫中国人民接受的。”道光皇帝被迫批准天主教驰禁,发还雍正年间被封闭的天主教堂旧址。
第二次鸦片战争时,在清政府与英法俄美签订的《天津条约》中,经传教士策划,塞进了允许在中国自由传教的条文。中法《天津条约》第十款写道:凡奉教之人,皆全获保佑身家,备有盖印执照安然入内地传教之人,地方官必须厚待保护,凡中国人愿信天主教者,皆免惩治。1860年签订的中法《北京条约》,担任翻译的法国传教士艾美(Louis Delamarre)在条约的中文本里私自添加了“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的文字。
西方传教士参与侵略中国的行径,不胜枚举。他们伴随着鸦片和商品,源源不断地侵入中国,这些西方传教士所办的教会,很快发展为干涉行政、包揽诉讼、搜集情报、霸占田产、欺压人民的活动场所。中国人民又多了一项新的灾难。在西方列强侵略中国的活动中,传教士们积极为本国政府效力,有的在侵略活动中担任先锋,冲锋陷阵;有的担任军师,出谋划策;有的担任后盾,提供各种帮助。他们参与对中国人民的疯狂掠夺和压迫,双手沾满中国人民的鲜血。
带路人,急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