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特殊岗位(野外、高空、高温、有毒、有害、地下、水下作业等及特殊技能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或艰苦边远乡(镇)事业单位岗位或政策有规定的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