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筑物消防员证:
1、招生对象条件
建(构)筑物消防员从业人员:从事和即将从事建筑、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学历: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男女不限);
年龄:在18至55周岁之间。
2、培训收费标准
依据新核定的收费标准,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240学时)培训费执行全课时:
新学学员收费:2350元/人; 换证学员收费:1850元/人或1550元/人(不含伙食费); 中级证学员收费:2950元/人。
(以上均含学费+鉴定费50元+午餐+教材+习题集+结业证+考试+其它,并可直接开票)
温馨提示: 拍照20元(小2寸彩色5张蓝底证件照+电子版)、45元(实操辅导教材+实操光盘)
合计:65元/人(学员自愿购买,可提供发票)(具体收费细节和收费方式;请您以各教学点实际公布为准)
四、培训报名办法
1、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2、 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及复印件1份
3、 填报个人户口性质(城镇户口、农村户口)
4、 填报单位公章完整名称(单位开票全称)
5、 填报个人有效联系方式(建议为移动手机号码)
6、 换证学员需提供红证原件及复印件
7、 报考中级需要提供6年的工作经验证明
扩展资料:
消防设施操作员是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从事主要工作包括:(1)消防安全检查;(2)消防控制室监控;(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4)消防安全管理等。
职业等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消防设施操作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消防设施操作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动作协调、反应迅捷。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申报条件:——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消防设施操作员正规职业培训机构,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消防设施操作技师、消防设施操作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初级、中级不少于30min,高级不少于40 min,技师、高级技师不少于60 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 min。
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能够满足技能操作鉴定条件的专业场所
进行。
消防设施操作员是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从事主要工作包括:
(1)消防安全检查;
(2)消防控制室监控;
(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4)消防安全管理等。
工作内容
一、消防安全检查
(一)每日防火巡查
(二)定期防火检查
二、消防控制室监控
(一)设备状态记录与检查
(二)处置火灾与故障报警
三、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一)使用与维护灭火器材
(二)使用与维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三)使用与维护固定灭火系统
(四)使用与维护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
(六)证书发证单位
发证单位: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核发单位:各地(市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构)筑物消防员
建构筑物消防员证:
1.招生对象条件
建(构)筑物消防员从业人员:从事和即将从事建筑、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学历: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男女不限);
年龄:在18至55周岁之间。
2.培训收费标准
依据新核定的收费标准,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240学时)培训费执行全课时:
新学学员收费:2350元/人; 换证学员收费:1850元/人或1550元/人(不含伙食费); 中级证学员收费:2950元/人。
(以上均含学费+鉴定费50元+午餐+教材+习题集+结业证+考试+其它,并可直接开票)
温馨提示: 拍照20元(小2寸彩色5张蓝底证件照+电子版)、45元(实操辅导教材+实操光盘)
合计:65元/人(学员自愿购买,可提供发票)(具体收费细节和收费方式;请您以各教学点实际公布为准)
四、培训报名办法
1、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2、 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及复印件1份
3、 填报个人户口性质(城镇户口、农村户口)
4、 填报单位公章完整名称(单位开票全称)
5、 填报个人有效联系方式(建议为移动手机号码)
6、 换证学员需提供红证原件及复印件
7、 报考中级需要提供6年的工作经验证明
职业等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建(构)筑物消防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建(构)筑物消防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动作协调、反应迅捷。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申报条件:——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建(构)筑物初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建(构)筑物消防技师、建(构)筑物消防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初级、中级不少于30min,高级不少于40 min,技师、高级技师不少于60 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 min。
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能够满足技能操作鉴定条件的场所进行。
广东省广州市消防支队
通过培训,参训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也大为加强,经过认真的考核,总队防火监督部认定广东省广州市参训人员达到了建构筑物消防员的要求,具备从事该职业的资格,遂予以颁发《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培训证书。
广东省广州市消防部门严格要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岗位的人员持《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并将此作为消防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