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有效期的问题

2024-11-15 23:29:0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没“写明还款日期”:还款期限就是你向对方要求还款时。

2、“这样的借条有效期是多久”:
(1)其实,不是借条的“有效期”:借条永远有效,你永远都有权持借条向对方要求还债。只是你凭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保护你权利的“有效期”,法律上这个期限叫诉讼时效。
(2)你的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期限,2年的诉讼时效就从你要求对方还款对方却不归还时起计算。
(3)如果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你要求法院保护你的债权,可能被法院驳回而不能借助法院的强制力量要求对方归还,但你仍然可以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条向对方索要欠款,只要对方同意还,你就有权接受。

3、“但是这个主张还钱是什么意思?私下讨要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要是私下的话都讲不清楚问没问可以赖的啊 ”:
(1)主张就是要求对方还钱。
(2)向法院主张更好,法院有法律文书可以证明你讨要过,可以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如果是私下讨要过,主张诉讼时效中断的,应由你提供证据证明你要过,对方耍赖,你有证据法院一样可以认定,如果你拿不出证据证明你讨要过、对方再耍赖的,就不能中断诉讼时效了。

4、你的情况,如果一直没有向对方催要过,可以现在催要,自你催要时起计算2年的诉讼时效,注意保留你催要的证据。

回答2:

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限重新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作出过司法解释: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催款单等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那么也就说你的这个事如下操作
首先你要知道总共的诉讼时效期间只有20年 从你第一次催告其还款时起算
其次“别人的答案说是我主张过还钱起2年内有效” 这个说法是一般情形 因为没有规定还款时间 你可以随时叫对方还款 但是从第一次催款时起 诉讼时效为两年 两年内第二次催款仍不还的 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相当于还有两年的权利保护期间 但是总共的时间不能超过20年
再次你可以先和对方联系 协商还款时间 如果不能协商的 你就直接叫他还钱 或给他声明还款时间 如果没有还款 你就每隔一段时间催款一次 经多次催款不还的 那就诉讼至法院解决

回答3:

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需要看债权债务人双方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借条上写明了还款日期的,其诉讼时效期间从还款日期次日起算计三年,如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

回答4:

从你正式通知借款人还钱之日起,过2年你不主张自己权利你将丧失胜诉权。通知还钱要有证据证明,如:给对方发短信就是一种方法。

回答5:

请问,借条未注明还款期,有效期是多少?如何实施? 8.根据《合同法》现在的关键问题是你是否已经无法联系到他,向他要求你的权利。如果你可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