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度甲公司以账面价值为180万元、

2025-03-24 05: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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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税消费品销售,产生销售毛利:230-180=50万元,
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消费税金额:230X105=23万元,
税前利润增加额:50-23=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