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医师执业地点变更

2024-11-16 02: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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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法及时向注册部门提出变更执业地点的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在新的从业地点继续执业。

医师执业地点刊载于《医师执业证书》,当医师的从业地点发生变动时,应依法及时向注册部门提出变更执业地点的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在新的从业地点继续执业。

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时,要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扩展资料

具备下列条件的医师可以申请多点执业:

一、医师需具有副高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任职工作2年以上的执业医师。

二、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与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签订医师执业的相关协议。

三、申请多点执业所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应当与在第一执业地点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一致。

四、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申请人的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多点执业工作。

六、在第一执业地点能完成诊疗任务、不担任行政职务。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师执业地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回答2:

转一位专业人士的回答

办理执业医师变更手续,办理部门4个(原聘用单位、聘用单位、原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首先到卫生局医政处,领执业医师变更申请表,然后按照表格要求,原聘用单位和聘用单位盖好单位公章,然后到原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办理变更手续,办好后就可以到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办理变更注册了。注意:到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办理手续的时候材料一定要准备全,具体情况咨询当地卫生局,各地有差异,要求不同。
一般提供:1、变更申请表
2、单位聘用证明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新的注册机构会将原件收回,发新证)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体检表(向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索要)
7、二寸照片3张
8、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回答3:

回答4: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表》(下载打印 一式两份)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原执业机构公章或机构主管部门公章)

3、原《医师执业证书》

4、根据不同变更情况,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执业范围的,应提交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自治区卫生厅指定培训机构培训满二年或累计满二年的考核合格证明、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证;

(2)跨类别变更执业范围还应提交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验证后返回)及其复印件(加盖原执业机构公章或机构主管部门公章)

(3)执业地点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注册的医疗机构(辖区内,下同)变更到其他非本级注册的医疗机构(辖区外,下同)的,应提交能装载信息的软盘或U盘(存入信息后退回);须同时变更执业范围、姓名、身份证号码的,本级只签署执业地点变更意见,其他变更由新注册机关依法办理。

(4)从辖区外的医疗机构变更到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的,应提交原注册主管部门导出的医师执业信息(存在软盘或U盘)、变更通知单、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确认)及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5)在辖区内医疗机构间变更执业地点的,应提交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确认);

(6)已注册执业医疗机构名称变更,需办理医师执业变更注册的,提交已变更名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及机构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7)在医师定期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由其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向考核机构提出进行提前考核,需核查《医师执业证书》考核记录。

5、执业机构没有公章的,还应提交书面说明。

6、集体办理变更执业注册的提交机构出具的申请报告附变更注册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