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涉嫌故意伤害,可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构成犯罪,具体量刑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节审理确定 。
法律依据: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伏桥扰,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消型,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缺旦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朋友被另一个叫去帮忙打架,打的时候,是那个人先拿砖头打我朋友了,我朋友拿刀砍了那个人手上一刀,伤口是轻伤偏重。打完过后,在公安局,叫我朋友打架的那个人,把责任全推给我朋友了(打是我朋友要打的,人全是我朋友叫去的,刀也是我朋友的,砍也是我朋友砍的等等)。 而我朋友家经济很困难,他爸妈都不在了,就靠他奶奶,捡点废品来维持生活。 现在我朋友已经被关了一个月了,刑也还没有判。 而且他脾气很勥的那种,在看守所里,那些管教叫他说出来,他就是把责任全包下来了。(叫他打架的人没有贿赂我朋友等之类的) 这种 如果被判刑,会被判好久呢? 如果 不判, 还要被关好久呢?
没有案底的,打时候是那个人先拿砖头打了我朋友滚扮拦一砖头,我朋友缺笑才拿刀的。
那就是说是初犯了,这个是个酌定从轻的情节,不是一定!另外,对方也有过错,这也是个酌定情节!还是积极赔偿吧,再争取个酌定情节!
和受害大胡者商量下吧,多少赔偿点,取得谅解是最好的!因为你兄弟都是酌定从轻情节,这个就法官自己去把握了!
年满16就要对所有的行为负责了,不够没满18岁,属于未成年人,这个,法律规定要从轻处罚,放心吧,很有可能是缓刑!
对了,如果答案满意,麻烦给个采纳,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