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去区县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相关资料由参保单位统一报送。
1、需提供报销票据及材料:
(1)门(急)诊:收据、药品处方、检查治疗费明细;
(2)住院费用:收据、费用清单、结算单、医学诊断证明;
(3)各种检查化验报告单都必须附明细。
2、报销提示:
(1)医保已实时结算的费用报销需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索赔金额按收据个人自付包括(自付一、自付二)累计计算。医疗费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由于年底报销人员较多,可分散到年中随时报销,务必当年内报销。
3、关于报销的药费的支付,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药费:在职人员由医保支付到单位财务账户,由单位财务支付本人,退休人员由医保支付到本人银行卡中。
报销补充医疗保险药费的工商银行账户最好与本人工资卡账户一致,账户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姓名一致,并确保该账户长期有效。

扩展资料
近日,北京市制定了《关于工伤认定前医疗费用报销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对工伤认定前治疗受伤部位或职业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流程进行了优化,方便工伤职工就医。
按照新规定,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结论之前治疗受伤部位或职业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先行垫付的,由用人单位持处方底单、医疗费收据、医疗保险费用明细单和申报结算凭证,向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审核结算。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出医疗保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并向医疗保险基金退还先行垫付的费用。
新规定取消了工伤职工去就诊医院办理基本医疗保险退费的环节,实现工伤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之间的内部划转,简化报销流程,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方便工伤职工就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8种情况可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前报销流程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