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匾名字和营业执照不一样怎么办?

牌匾名字和营业执照不一样怎么办?
2025-03-30 08: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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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两种办法:一、变更牌匾名称 二、变更营业执照名称。具体分析如下:

一、变更牌匾名称
比较简单,重新制作牌匾即可。

二、变更营业执照名称
变更营业执照名称需要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7、因名称转让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的,提交《企业名称转让合同(协议)》、名称转让双方关于名称转让公告的报样、转让方企业的名称已变更的证明或转让方企业的注销证明。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三十八条 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