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没有约定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及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业主装修房屋的,物业公司有权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并有权对业主在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加以制止,但物业公司无权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
因此,在后一种情况下,直接要求物业公司退还押金;如果物业公司拒不退还的,可通过诉讼方式维权,但具体诉讼方案需结合相关证据来研究确定。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装修押金是会在业主装修完毕经物业公司检查合格,在一定时间内返还给业主。以没有装修好不给退押金的理由,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业主可凭协议依法到有关部门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并未明确规定装修押金收取规定,所谓的“装修押金”就是物业公司为了缓解自己的资金压力,向业主的乱收费。现在有些地方已经明令禁止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押金。如今多地都已出台规定认定收取装修保证金为不合法行为。
关于装修押金的收取数额、返还时间,业主与物业签订的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中应有明确文字规定,如果物业不按照协议及时返还,业主可凭协议依法到有关部门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