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打关司的时候,其中被告因别的事坐牢几片斗天,请问法院还能继续下判决书吗?

2024-11-15 15: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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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没这个规定,但是你得考虑实际情况。如果是要求被告履行一定行为,很可能会因为他服刑而无法履行。如果是执行他的财产,那么被告在服刑,你也无法对其人采取强制措施,但如果你能发现他的其他财产,可以申请由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找不到财产,对方人也在服刑,那确实是无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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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无需到监狱坐牢 按照刑法规定,对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实行社区矫正,其只要遵守缓刑相关规定的,在住所地仍然可以正常工作生活,无需到监狱内服刑坐牢。 因为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到监狱服刑坐牢的话,就不叫作缓期执行了,直接就是执行犯罪分子的刑期。
那犯罪分子被判处缓刑,是不是意味着没事了呢? 当然不是,被判处缓刑的,是有考验期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就会被撤销缓刑,重新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刑法》规定,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5)如果法院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

不得违反。 如果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届内,遵守相关规定,没有犯罪,也没有被发现漏罪的,在缓刑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 因此,要是有亲友涉嫌犯罪的在,可以收集其是初犯、自首坦白、犯罪情节轻、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等,各种可以是其从宽处罚的证据资料,争取少判刑、判处缓刑,甚至免除刑罚。

回答2:

如果已经开过庭,被告再去坐牢,不会影响法院作出判决的。
如果在举证期限内,或者在法院送达起诉状之前,被告被拘留坐牢,法院可能会中止案件的审理,等待被告服刑后才能决定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