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如防暑降温费该不该和工资一起计算个税

2024-11-20 23: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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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防暑降温等福利费,是需要算入工资内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都是要算入个人所得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回答2:

凡是以现金形式发放的福利费,如防暑降温费、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都需要与当月工资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回答3: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福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条例》第14条中对“福利费”概念作了明确解释:“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的通知》中又对“生活补助费”作了进一步解释:“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由此可见,防暑降温费显然不属于此范畴,单位应依法代扣代缴职工防暑降温费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