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证材料:
由大陆公安单位签发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有效期半年。
【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表》,正反面填写,一式一份;
2、两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一张,贴于申请表上;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的户主页、本人页及变更页逐一复印,清晰可辨认)。
【办理地点】
出入境管理处
【期限及费用】
15个工作日,急件5个工作日。通行证每证30元,来台一次有效签注每次20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00元。
【备注】
1、夫妻同游,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
2、已持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需提供原件。
除了通行证,还要入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