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改装,擅自改变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二款规定,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违反以上规定处以50元到150元不等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