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工伤出院时需要公司办理出院手续的。劳动者工伤出院时用人单位需要为其办理出院手续和医疗费的报销手续。工伤职工在出院以后需要随诊进行治疗的,是可以享受工伤医疗费的报销的。至于说出院以后四十五天内需要做第二次手术的话,职工在做手术入院时也是需要办理工伤住院的,才可以按照现场进行结算。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的是,社保报销可以有以下这几种方式:1、住院现场进行结算;2、用现金进行结算。如果工伤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以后到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时办理工伤住院的,经过分局核实了个人身份以及确定认定为工伤以后是可以按照工伤来住院进行现场结算的。如果没有按照现场结算方式的就按照现金结算也包括了工伤门诊的治疗,也就是说拿医疗单据到分局来办理报销手续。因为工伤出院所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因工伤出院会涉及用人单位的赔偿问题,所以在职工工伤出院时需要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必须要记全。1、误工费。要求医生写清劳动者需要全休多长时间;2、护理费。要求医院出具劳动者在住院期间需要几名护理以及所需护理的天数;3、营养费。需要询问清楚出院以后是否需要加强营养的补充,如果需要就要写清需要加强哪些营养补充以及营养的种类是什么;4、后续治疗费。劳动者是否需要后续的治疗以及所需治疗的时间和费用;5、辅助器具的费用。劳动者是否需要辅助器具以及辅助器具的种类和价格是什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没有什么不可以,只要公司人愿意。既然,被认定为工伤,公司就有义务处理好因员工受伤住院出院的一切手续。不过,现实生活中,公司事务繁忙,无暇顾及这些小事,一般都是伤者家属自己先垫付部分费用,最后,拿着医院收费的报销单,去单位财务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