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的就业渠道多种多样,有些护生会到私人诊所工作。在诊所工作与在医院里工作,各方面都是有所差异的。
医院是一个系统完整的医疗机构,它充分体现了一个“大”的概念;诊所是一个相对“小”的医疗补充。还有,业务的交流,规范的操作,发展的平台,视野的广阔都是一个不小的差异。
当然,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只要有心,只要努力,在任何一个工作岗位上都能做出优异的成绩。
但是如果你能挂在县级以上的医院,那肯定对你以后求职很有好处,但是肯定要有关系才行!就一般的诊所和医院,挂名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注册只是说明你是在这个单位执业而已,没有什么太多的内容在里面。
没有太大区别,工资和待遇可能有所差异,但差异也不大。
第六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无精神病史;
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第七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第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执业证书》上应当注明护士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及证书编号、注册日期和执业地点。
《护士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第九条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