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他自己明知道自己醉酒体质,无法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不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醉酒分为病理性醉酒和生理性醉酒。病理性醉酒,又称为特发性酒中毒(Alcohol idiosyncratic intoxication),是指所饮不足以使一般人发生醉酒的酒量而出现明显的行为和心理改变,在饮酒时或其后不久突然出现激越、冲动、暴怒、以及攻击或破坏行为,可造成自伤或伤人后果。发作时有意识障碍,亦可出现错觉、幻觉和片断妄想。
病理性醉酒属于精神疾病的一种,行为人在病理性醉酒的情况下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一般不负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知道自己属于病理性醉酒仍然饮酒的,醉酒后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德日刑法称之为“原因自由行为(actie libera in cause)”)。
但是,根据问题描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自己明知具有病理性醉酒的症状,从证据角度来达不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无法证明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所以不构成犯罪。要注意区分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的区别,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关键看证据。
分析如下: 具有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也具有客观上有杀人的事实,主客观相一致,构成故意杀人罪;其杀人故意体现在故意喝酒时,故意喝酒到失控杀人都包含在一个故意的犯罪过程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