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你当地户籍办事处去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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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决的范围和条件解决的范围是:"文革"期间由本市知青部门统一组织动员,现仍在外省区工作的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插队、插场)知识青年。 条件是:每户知青(包括夫妻双方都是上海知青的和夫妻中有一方是上海知青的)允许一名年满十六周岁或初中毕业以上未婚、未就业的子女来沪就读入户。并必须有知青在沪的父母、兄弟姐妹做知青子女的"监护人",又能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二、申请、审批手续符合上述解决的范围和条件的知青子女,凡自愿要求来沪就读入户的申请、审批手续是: 1、由知青和知青子女的"监护人"向知青原户口迁出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劳动部门填报《申请表》,同时提交在外省区知青全家户口簿和子女初中毕业证书,以及子女"监护人"的户口薄。夫妻双方都是上海知青的,由男知青一方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劳动部门根据原知青部门档案和派出所户籍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区、县劳动局审批。 3、区、县公安局根据区、县劳动局批准的《审批表》,开具户口《准迁证》。知青及其亲属凭户口《准迁证》,方可办理知青子女的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4、批准入户的知青子女凭已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和粮食供应转移证明,到入户地所在粮管所办理粮食供应手续,粮管所根据区、县劳动局批准的《审批表》核对后,给予办理。粮食定量按本市现行标准执行。 5、批准入户的知青子女,可在当年秋季招生时,报名本市高中、中专、技校和职业学校。未就读,要求就业又符合就业条件的,可到入户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劳动部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按"三结合"就业方针就业。 三、组织领导 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区、县劳动、教育、公安、粮食等部门,要在区、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通力合作。特别是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粮管所,都要各负其责,严格按政策办事,不得擅自扩大解决范围。各经办人员要坚持原则,清廉从政,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收礼受贿。如发现有非法入户的,一律注销户口,退回原地,并追究经办人员直至领导的责任,严肃处理。 此通知,不登报、不广播,未经同意,不准翻印、复印 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关于《关于允许在外省区工作的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子女来沪就读入户问题的通知》的几点说明 现就市劳动、教育、公安、粮食四个局《关于允许在外省区工作的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子女来沪就读入户问题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中几个主要问题,作如下说明(以下称《说明》): 第一,解决的范围和条件一、解决的范围 (一)关于"'文革'期间"的起迄点。"文革"期间,是从1966年5月16日至1976年10月。为了与过去在认定"文革"期间上山下乡知青身份的时间相一致,1979年1月底前上山下乡的知青,也属于解决范围。 (二)"统一组织动员",包括经知青部门同意去外省区投亲插队的。 (三)原从市区到郊县插队的知青,其子女仍在郊县的;郊县下乡在本县或其他郊县的知青子女,都不属于本《通知》的解决范围。 (四)"插队、插场",对"文革"期间,直接分配去外省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和中学毕业生(包括代训艺徒),不属于本《通知》解决范围。 (五)"下乡知识青年",& quot;文革"期间,随城镇闲散居民去安徽省农村落户已经上海、安徽两地承认为知识青年的,也属于解决范围。由民政部门参照知青子女来沪就读入户的办法,另行组织实施。 (六)"文革"期间去外省区插队、插场,已按政策回沪的知青,其子女均在外省区的,也属于解决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