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能形成“需求滞后差”。中间商购走金融产品,并不意味着金融产品就从中间商手中销售出去,有可能是销售受阻。对于某一金融机构而言,一旦其多数中间商的销售受阻,就形成了“需求滞后差”,即需求在时间或空间上滞后于供给。
(2)可能加重客户的负担,导致抵触情绪。由于增加了中间商,可能会增加营销费用,从而提高金融产品价格,这就会增加客户的负担。此外,中间商服务工作欠佳可能导致客户对金融产品产生抵触情绪,甚至引起购买的转移。
(3)不便于直接沟通信息。如果与中间商协作不好,金融机构就难以从中间商的销售中了解和掌握客户对金融产品的意见、竞争者金融产品的情况、金融机构与竞争对手的优势和劣势、目标市场状况的变化趋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