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女!20岁!今年三月七号来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昱盈鞋厂上班,因为是鞋厂,我就一直做刷胶水

2025-03-24 01: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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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有上述其中一种,可自行结束劳动合同,并书面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个人权益,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回答2:

厂里的规定是霸王条款,没签劳动合同也受法律保护。按她们说的办,写书面辞职报告,批了随时可以走,不批就等一个月后走,那时不给工资就可以告他了。

回答3:

首先第一个建议,不要因为舍不得那点钱而继续做下去。胶水里面含有大量的苯,长期吸入会苯中毒,及易引发白血病之类的。到时候你后悔都来不及了。

回答4: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这个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并且工作条件太差了,胶水有毒的,容易得白血病的!!可以申请职业病检查!!举报同时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赔偿和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他们将从第二个月支付你双倍工资!!支持你!把你的电话发一个。遥控指挥你如何做。

回答5:

现在还在那上班没有,有没有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