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前两次签的时间都在2008年1月1日之后,则你有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在你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满后,不想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又想得到经济补偿,只能是单位也不想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了,或者单位要降低劳动条件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没有降低劳动条件且有与你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而只因你不想续签,是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