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住院发票会不会还给我们?

工伤鉴定住院发票会不会还给我们?
2024-11-20 16:34:54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如果申报工伤了,拿去报销的话,发票原件是不会还回来了,你们可以要求复印一份留存。

回答2:

1、工伤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社保中心进行工伤待遇审核的,发票作为申请的材料之一必须提交原件,是不会退回给员工的,员工可以保留发票复印件。
2、在工伤待遇审核时需要以下材料:工伤认定书、工伤保险待遇审核表、医疗终结表、医疗发票、病历证明、出院小结、地税登记申报单等。
3、工伤待遇种类:《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