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新车购置税是按照车价的10%来计算征缴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条 车辆购置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第十一条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二条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人们购车,不管排量大小都要缴纳购置税,而且排量越大,车价越高,购置税越多。根据我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需要缴纳购置税的条件:单位、个人购买、进口中、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需缴纳购置税;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也就是购置税减半政策;2017年1月1日起,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的车辆购置税税率不再是5%,而是提高到7.5%。而从2018年1月1号起,购置税又恢复到了10%。
那么,购置税怎么计算呢?购置税一般计算是开票价×(1+17%)×10%。从这个公式可以看出,购置税的多少,除了后面10%的硬性政策外,开票价起着决定性作用,从道理上来讲,开票价越低,购置税就越低,这个算法没有错,也就是低开发票,而且也确实有这样干的,4S店也喜欢这样干,这能降低他们的税,但前提是比如加价购车或者是送您很多附加的东西时会从总价里减去这些东西开票,裸车一般不会降价开票。
但是,低开发票看似美好,实则有危害,很多朋友购买车险的时候除了基础险还会加入一些附加险,比如车损险、盗抢险,这两个险种的赔付额度是按照开票价计算的。说到这可能有很多车主就已经明白了,如果发生事故车辆报废或者车辆被盗,本身价值10万的车,因为发票只开了8万,保险公司也只会最高赔付8万元,这还是不算折损的。其次,现在的汽车三包要求很严格,对车主是好事。如果在三包期内车辆出现重大设计或装配失误,导致车辆故障频发,这种情况下按照三包规定可以退车。但是因为发票低开,即使退款也只能按照发票价退,这也会亏损两万。还有一点也得考虑,就是您再次出手或者抵押、置换这个车的时候,基数就会降低了,保值率受损,您得计算一下少开发票是否合适。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因为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的购车价中均含增值税税款,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价÷1.17,然后再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
比如,消费者购买一辆10万元的国产车,去掉增值税部分后按10%纳税。计算公式是100000÷1.17×0.1=8547元。
如果消费者买的是进口私车,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作用
第一,车辆购置税是在消费环节征税,具有经常性的特点,只要纳税人发生了购置、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就要纳税,这就比对所得课税和商品课税具有及时性。
第二,车辆购置税按统一比例税率课征,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第三,车辆购置税是依法征收的,具有强制性和固定性。车辆购置税更有利于依法合理地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从而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法: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1.购买自用
计税依据的具体范围:
(1)含购买者随购买车辆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
(2)含支付的车辆装饰费;
(3)代收款项应区别征税:用代收单位的票据收取的,计入计税依据;用委托方票据收取的,不计入计税依据;
(4)不含增值税税款;
(5)不含购买者支付的控购费(行政性收费);
(6)含销售单位开展优质销售活动所开票收取的有关费用。
2.进口自用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该组价也是进口消费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10%
3.其他自用应税车辆
如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
凡不能取得该型车辆的购置价格,或者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一般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最低计税价格×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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