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我在交警大队事故科工作过,我认为,你的交通事故交警这样定责很不好,虽说事故发生的原因很简单,是由于你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造成的追尾交通事故,这也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但是,对方的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辆里面的一种,机动车辆没有行驶证或其他证件不齐全的时候,是不准上路行驶的,这也是事故发生的另一个原因,结合事故发生的两个原因,我认为,责任划分应该是你占主要责任,摩托车占次要责任划分为好,大概的划分应该是2/8或者3/7划分责任最好了,事情我已经告诉你的很清楚了,你不服事故责任划分,可以到交通事故申请从新划分责任,由交通事故科从新划分责任,还有,划分责任的时候,最好的方法就是你一定要把从新申请从新划分责任的原因对交警说清楚了,让他们给你一个满意的结果为好,最后,如果事情解决不好的话,你最后的方法只有一个,到当地法院民事诉讼起诉解决,那样应该可以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的。现在清楚怎么办了吧!最好采纳我的回答!有不明白的事情告诉我,我会帮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