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楼主这样的情况经常碰到,运管部门的确没有完全尽到告知义务。但是运管部门对你做出的处罚虽然看似不合理,却完全合法,是有法可依的,所以寻求媒体的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我来帮你分析下:
1、过户和年检是在车管所办理的,而营运证是要到运管部门办理的,部门不同,所以车管所并没有告知你办理营运证的义务。
2、行驶证和登记证书上所记载的使用性质是非营运,车管所在为该车办理登记时默认该车为非营运,车主需在办理完登记后到运管部门申请营运证。所以车辆是否营运并不是看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所的。
3、车辆不管是为自己运输还是别人运输,只要是生产用,都属于营运范围,需要办理营运证,你属于生产用车,而非生活用,所以需要办理营运证。
4、罚款3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做出的,是合法的。
5、你的情况不属于法定从轻减轻的情况,所以罚款7000已经属于减轻处罚了,温州一般有关系也要处罚7000至10000。
6、浙江的运管部门相对比其他省要更正规,所以九月所说的红包请客并不实际,1000元罚款也不实际,当然丽水的情况我不清楚。
其他的我就不好多说了,你还是尽量再看看有没有熟人可以说说情,没其他办法的。有什么其他疑问可以联系我。回答完毕
运管处不是个讲理的地方,7000元罚款确实是高,但是他们也确实是有规定,给你建议,也是是本人的经验,你最好找人朋友或亲属帮忙办理,但要记住不要牵涉进来太多的人,最好就是直接找到说的算的让他直接办理,如果找的人太多事情反而更麻烦,到时候谁也不敢帮忙,相信楼主明白我说的了 这种情况一般请一顿饭 然后包个红包 象征性的罚一点 估计全下来1000左右就够了 主要看你找的人多大力度
我认为微型双排小货车不应办理营运证!
运管处的都是土匪
我和你的情况一样,真是倒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