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答:美国移民i-140表

2024-11-15 10: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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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现如今申请美国移民的人越来越多,其中EB-5投资移民最受中国投资者的青睐,但是由于申请案件众多,再加上其他一些原因,美国移民局的审批效率并不是特别高,因此,申请人等待案件审批的时间往往比较漫长,为此,绝大多数投资者在选择EB-5项目时都把能否快速审批作为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其实决定审批效率的不仅仅有这些客观因素,申请者的个人因素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审批的快与慢,比如,申请人资料是否完整性,资金来源是否能够解释清楚等等。那么,除了这些,还有哪些个人因素是美国移民局快速审批的关键呢?

除了少数的项目上会出现快速优势,申请人也会因为一些个人因素从而达到快速通过审核的目的。我们认为申请人资料完整,资金来源解释清楚,并与移民机构要进行有效地沟通、配合,就有可能在时间赢取先机。如果申请人缺少过多的材料,这必然会加长整个办理周期,直接影响申请效率。通过专业的移民机构量身定制的方案,这样方案不仅清晰、明确,还会大大降低补件概率。在办理时,申请人要如实地与移民机构沟通自己的情况,避免在审查阶段由于信息不符出现补件而影响申请进度。此外,如果申请家庭中如有超龄或即将超龄(21周岁)的子女,在通过移民审核后,就有可能会越过NVC背景调查,直接到广领馆进行面试,整个办理周期也是缩短了,但这种情况仅是特例,比较少有。总而言之,选择专业的移民机构,并且申请人与之高效地相互配合,这才是提高申请速度和申请成功几率的关键。

值得欣喜的是,移民局目前I-526平均审理时间已经提高至10个月,较之出现过的最长平均审理时间21个月有了明显的缩减。周期缩短的原因其时间点与移民局事务北迁华盛顿吻合,大量有专业知识的新员工也将被雇佣,可以看到此次搬迁对处理积压案件产生了良性影响。通常情况下,美国移民局还是以案件的递交时间来进行审核的。在申请人和递案数量与日俱增的情况下,如果投资人资金到位,移民意愿强烈,尽早递交移民申请才是上策。

回答2:

1-如果你申请的种类跟Schedule A, Group1 or 2没有半毛钱关系,就不用选。
2-有的人已经在美国,在申请I-140的同时(比如说特殊人才),可以同时申请绿卡、工作许可和回美证。
3-Part 7问得是你的配偶和小孩。你说你目前没有在美国,家属也就只能跟你一起在领馆签证。
adjustment of status代表在美国境内提交绿卡申请表。显然不适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