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二、规划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 三、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要求; 四、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座标和标高; 五、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六、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