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阳光理财活期宝秉承安全性和流动性优先、追求适度收益的投资理念,投资范围主要限于现金、国家信用、银行信用和中央公用企业的信用的货币市场工具、境内依法上市的债券类产品和票据、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等准债券类固定收益产品。其中,现金、货币市场工具和债券类产品投资占比不低于30%,准债券类产品投资占比不高于70%。
本产品的上述投资范围将有可能随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中国光大银行投资策略的变化而产生变化,如投资范围等发生变化,中国光大银行将通过光大银行门户网站(www.cebbank.com)进行公告。若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产品在存续期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规定区间,中国光大银行将恪尽职守,在以投资人获得最大利益的前提下,尽快使投资比例恢复到规定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