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经在公安局法医鉴定科鉴定为轻伤,面部有3.5厘米伤疤,按人体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无法评上伤残十级的。
2、《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伤痕十级标准为:
2.10.9面部瘢痕150px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250px以上。
2.10.10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0px2以上。
你好,可能是十级伤残。但是建议最好去伤残鉴定部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1、非专业人士,但对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似乎没有达到。可以上网查该规定自己看看。
2、可以申请或委托法医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十级伤残。必须去伤残鉴定部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