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变更工作,单位可以补交生育保险吗?求大神帮助

2025-04-13 11:57:51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根据武劳社[2006]99号文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凡在2007年3月31日前按规定参加我市职工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的,其职工在参保后6个月以内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限额)结算标准给予补贴。凡2007年3月31日以后参保的单位(不含公务员),无论新户、老户,均不再补缴生育保险费,其职工在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后,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查看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