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从科目性质上属于损益类科目。
但是又和其他损益类科目存在的区别,其他的损益类科目期末要结转到本年利润里了。
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期末要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中去。
以前
年度
损益
调整科目
,属于
损益类科目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
一、本
科目
核算企业
本年度
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
事项
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
前期差错
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
资产负债表
日至
财务报告
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
报告
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
账务处理
。
(一)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
利润
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
会计分录
。
(二)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
所得税费用
,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经上述调整后,应将
本科
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
贷方余额
,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企业发生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已编制的财务报表。对于年度财务报告而言,由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发生在报告年度的次年,报告年度的有关账目已经结转,特别是损益类科目在结账后已无余额。因此,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记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反之,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
需要注意的是,涉及损益的调整事项如杲发生在资产负债表日所属年度(即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的,应按准则要求调整报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税额;发生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应按准则要求调整本年度(即报告年度的次年)应纳所得税税额。
2.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中核算。
3.不涉及损益以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