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幼儿园工作了一个月怎么辞职,没有签订合同,试用期。实际原因是工资太低太辛苦,找到了别的工作。

2025-04-16 13: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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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幼儿园老师在试用期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试用期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试用期超过3天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