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提前报废奖励补贴标准: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10.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11.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报废车辆标准(新规):
国将强制实行国Ⅳ(四)排放标准,所有排放不达标的国Ⅱ、国Ⅲ车型,将不允许上牌和过户。如果是已经上牌的车辆则需要进行达标检测,一旦排放不达标将直接引导车主进行报废或者强制进行报废。
应该注意的是,预先报废的车辆必须自愿报废,不能满足强制报废的要求,即我们上面提到的三点。 此外,如果您在购买汽车时享受一些政策补贴,您将无法享受废品补贴。 这需要具体咨询当地的车辆管理部门,然后衡量向二手车经销商销售是否具有成本效益,或者申请报废更好!
异地汽车报废的政府补助及企业奖励通过网上或现场网点办理,现场报废在车管所办理。
根据北京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13-2014)》(以下称《方案》)规定,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政策有效期内,转出和报废的老旧机动车车主可享受政府补助,更新车辆可得到企业奖励。转出或报废老旧机动车,每辆可得到2500元至16500元不等(车均4600元)的政府补助,如果车主换购交易办理平台即“北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新车,还可获得与政府补助基本相当的新车企业奖励。政府补助及企业奖励通过网上或现场网点办理。
《方案》规定:对淘汰已使用6年及以上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不含黄标车),给予政府补助。在京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各级财政供养的车辆,以及摩托车和低速载货机动车的淘汰,不享受政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