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作上班三天,想辞职怎么给老板说?

2024-11-16 02: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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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双方协商一致,这种情况是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递辞职信;

这种情况的辞职最好就是坦诚的和老板说明你真正想走的理由。开诚布公才真的是解决问题的最主要方法,如果你的老板比较仁义,相信会理解你让你走。不过也不排除可能会遭遇到不好的老板,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个好的理由。
比如,(1) 家里人已经帮你找好工作了,让你回家工作.(2) 身体不舒服,想辞职先回家一段时间.(3) 自己要回去结婚. (4) 自己要回去继续读书.(5) 自己不适应眼前的岗位.(6) 有亲戚开店叫我过去帮忙.
2.根据《劳动合同法》合理辞职.

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有三种方式:
  一、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合同;
  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三、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按第四十六条(一)款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此部分内容来自:http://zhidao.baidu.com/link?url=0qXzWHKNEKvIxIgSyxUu2vNW80vOSgBYU4F5axMLI4EUD1FLITDfQkQxaIa1RnMZQtP6CQoo8oj2yxSmtbRww_ 感谢原创!)
祝你早日找到好工作!

回答2:

应该是在试用期,可以直接给公司提出离职,然后三天后离职属于正常。这样能表现出你对公司的尊敬,也有利于你未来。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3:

直接告知用人单位要离职,然后三天后离职属于正常。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4:

一般公司都有3-7天的试用期,没过试用期是没工资的,你想走就走,如果觉得老板对你不错,你就以其他名义去说离职,如(老婆或老公那边不同意你做这份工作)

回答5:

若是你想讨要工资 就得说家里有大事 而且是非你去不行的 比如说 感谢老板三日的照顾 本想长久的工作 谁想家里有(填你不得不离开情况)实在抱歉 若就是不干了钱也不要了 直接就走人 但一般公司都是有半个月的辞职报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