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会人们是怎么生活的

2024-11-20 04: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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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吃

最开始时候,原始人民根本不会耕种,他们只能靠天吃饭,通过打猎、捕鱼、采摘山林里的野果来维持生活。后来慢慢的学会了用火,这才开始吃熟食。

2,住

最开始只能住在野外,因为经常会受到野兽与天气的影响,这才搬到了树上或者是洞穴里。直到学会使用工具以后,他们慢慢的开始去搭建房子,他们的房子很简单,就是用一些茅草与树木搭建而成,能遮风避雨就完事了!

3,穿

一开始是使用天然的纤维织一些简单的布料以此来做衣服。后来又学会了养蚕,用蚕吐出的丝来做衣服。

扩展资料:

原始社会人们使用的工具分为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

旧石器时代的石器具有双重功用,大部分为武术兵器同时也是生产劳动工具。例如木棍,在当时不仅是一种最常用的生产工具,而且还是一种最常用的格斗兵器。其属性主要依据其用途而定。当将采集狩猎的生产工具用于同人的搏杀时,它就被当作兵器了。

原始人最先学会使用的是自然界常见且经过初步加工而带有锋利边缘的石块和木棒。到旧石器时代中期,就有了复合工具。例如在木棒上装上石制的矛头而制成的矛,在木柄上装上石刃的刀,这是技术发展中的重要进步。

旧石器时代晚期各式各样的复合工具则更多了,不少还与坚硬的骨头相结合,如骨镞、骨矛头、骨鱼叉等,这些复合工具的杀伤力较大。

新石器时代,随着生产效率的提高,人类掌握了磨制、钻孔等更为高明的加工技术,出现了更为复杂的专门用于战争的兵器。这一时期的石器、骨器做工细致而精美,甚至可与现代的一些石器相媲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原始社会

回答2:

用现在的话说是原始的,低级的。依靠打猎种植为生,男主外,负责探险打猎和战斗。女主内,负责养育,编制和农业。

回答3:

原始社会,人们拿着石头、木棍,生活下去

回答4:

  一、火的使用对改善
  人类生活的意义是一种自然现象,在人类历史中,对火的认识、控制和掌握,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元谋人和蓝田人遗址,均发现不少炭屑和粉末状炭粒,这些遗物是否与人工用火有关。北京人遗址发现大量的用火遗迹。其洞穴遗址从上至下有十三层文化堆积,其中第四层有较厚的灰烬堆积,最上面是鸽子堂,西侧第三层下面有一石灰岩巨石,其上有两大堆灰烬。第四层的灰烬厚达六米,灰烬中还发现了用火烧过的石头,动物骨骼及树籽,表明北京人已懂得用火,学会了保存火种,并已知道熟食。总之,在旧石器时代的中、晚期,人类已掌握摩擦取火的方法。民族学的材料也给我们提供了生物的例证,海南黎族、云南西盟佤族、苦聪族、景颇族等,至今还保存着原始的摩擦取火方法,《韩菲子》、《礼记》、《庄子》、《淮南子》等古籍中,也都有关于我国先民发明取火技术的记载。《礼含文嘉》中说,“伏牺禅于伯牛,错木取火”。火的使用在医药卫生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首先,它提高了人类对自然界的占有能力,《淮南子·本经训》说:钻燧取火,可以补“人械不足”,更重要的是,火的使用,使熟食成为可能。《韩非子·五蠹》中说:“上古之世,民食果窳蚌蛤,腥臊恶臭,而伤肠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燧人氏”。

  二、居住条件改善与人类健康的关系
  原始社会初期,人类还不会建造房屋,而以自然洞穴为栖身之所。这种岩洞在北京人遗址等均有发现,其共同特点:洞口选择一般较小,可借以避免寒风侵袭及防止野兽侵扰;洞口方向选择朝南,因我国冬天有强劲的西北风,洞口方向不加考虑,就难以抗御寒风的袭击,不利于保暖。洞口的地势选择一般较高,要求封闭性好,洞内无水,这样有利于防潮,有利于卫生保健。
  洞居的不利促进原始人走出洞穴,在地面上建造栖身之所,产生了巢居和穴居。
  巢居是指原始人类利用树木和杂草搭在树冠上形成的一种原始建筑,因形似鸟巢,故名。在我国,据考古学者考证,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是巢居的主要分布地带。《韩非子·五蠹》:“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众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曰有巢氏”。巢居,有利于安全和健康,它可以比较有效的防止野兽的袭击。
  新石器时代,中国居室建筑进步,河姆渡遗址的干栏式建筑就比较典型。遗址出土,有圆本、方木、木板等千件以上,并发现有榫卯结构和企合板。干栏式建筑由巢居发展而成,有避瘴气、毒虫、防潮作用,对人类健康是有利的。(浙江省博物馆等:《河姆渡遗址第一期探掘报告》,考古学报,1978年第1期)
  穴居为中原地区原始先民的最主要的一种居住方式,与巢居可能同时并存。《盂子·膝文公章句下》:“下者为巢,上者为营窟”,是说在地势低洼的地段作巢居,地势高亢的的地段作穴居。穴居主要分布在黄河中上游的黄土高原。随着考古研究的深入,在长江流域、珠江流域、西南和东北有黄土地带的地区,都发现了穴居遗迹,这表明穴居是全国范围内的居住方式之一。穴居根据入地深浅分为深穴和半穴居两种,根据构造形式又分为横穴和竖穴两种。为了更好地防潮,先民们又探索了一些方法,例如:先将室内地面和壁面拍实,继用颗粒细小的泥土涂抹等。半坡早期的穴居遗址出现了在泥土中掺加草筋,提高泥土的抗拉性能和凝结力,使防水性也有所提高。在仰韶文化建筑遗址中,很多地面有烧烤层,即红烧土地面,这一技术后来又应用于墙壁和屋面上,烧烤陶仅是当时人们所能找到的最好的防潮措施,预防了因潮湿而致的病患。
  龙山文化时期,地面式建筑成为主要建筑形式,穴居经由半地穴式发展到地面建筑,使居住条件改善,对预防疾病有着积极意义。表明原始人已有了一定的预防卫生知识。

  三、婚姻制度的进步及其卫生保健意义
  人类最初结群而,形成原始群。原始群早期,两性关系杂乱,还没有婚姻和家庭的概念。随着采集,狩猎经济的发展,劳动过程中按年龄分工的出现,促使原始群不断分化;久而久之,原始群发展为比较固定的血缘家庭,杂婚阶段子女的健康不佳,可能也是产生血缘家庭的一个因素。
  在血缘家庭内实行血缘群婚,这种内婚制婚姻在人类史上所占时间最长。长期内婚制因血缘太近,常使后代发育不良,有的痴呆聋哑,有的夭折。当人们发现两个不同血缘集团的男女生育的后代,比内婚制的后代发育好,身体强壮,智力发达,很少出现痴呆聋哑或畸形。使人们对内婚制逐渐由怀疑而动摇,开始对内婚实行若干限制,血缘家庭也渐被氏族制度所代替。
  氏族外婚制严禁内部通婚,一个氏族的男子只和另一个氏族的女子互为夫妻,子女留在母氏族内,子女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吕氏春秋·恃君览》中说:“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便是这种婚姻制度的反映。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子的社会地位越来越高,社会相应进入了父系氏族公社。男子随着社会地位的提高,希望将财产传给自己确切的子女,要求女子嫁到男性的氏族里,这就产生了男娶女嫁的一夫一妻制。
  婚姻形态一般从血缘群婚,发展到族外婚,对偶婚,直至一夫一妻制的确立,其间每一种婚姻形式,都经过了漫长的时间。双亲健康、子女健康的考虑对婚姻制度的不断改善起着一定推动作用。《礼记·内则》在总结前人经验基础上,强调:“娶妻不娶同姓”。孔子也有“礼不娶同姓”的主张。《大戴礼·本命》更指出:“世有恶疾不娶”。“男女同姓,其生不藩”已是原始社会婚俗演变所得的至理铭言,至晚在周秦之前已为人们所遵循了。一夫一妻制的建立,禁止近亲同姓婚嫁,对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