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我工资不给怎么办,钱有几百块

2024-10-27 15: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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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于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即使只有几百块,也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回答2:

私人单位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不允许拖欠工资不给,现在国家政府有法律规定“拖欠工资属于违法犯罪,严重的要判刑关进牢狱,超过三万元或超过十个人就属于严重违法犯罪”,您应该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告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管理局、法院、12345投诉热线电话、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公安局派出所,都可以,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也可以打110报警投诉,因为已经约定的工资就是自己的钱财,老板拖欠不给与瞒骗欺诈一样,无理而违法。现在政府严格打击拖欠工资的违法犯罪,您有权力维护自己的钱财,要挺起腰杆做人。
附上有关法律条文,可以参考: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本办法所指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