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被告打欠债官司,需要到被告的户口所在地起诉被告吗

2025-03-22 03: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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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需要你的欠款纠纷是因为什么而欠的款,如果是因为买卖合同等合同而欠的款项可以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回答2:

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