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争抚养权也要表明自己有抚养的能力,她是否表明了这种能力?比如固定资产,稳定工作,稳定的家庭环境。她要抚养权还需要表明她的责任心,本身她离家出走就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对孩子的不负责任。对这个问题她需要解释清楚。而且她离家三年,其中有没有其他的婚姻生活,这对你产生什么影响,如果她有,那么她是过错方,在离婚财产分配上应对你倾斜。最后最重要的是孩子们愿不愿意跟着她,如果孩子坚决不愿意跟着她,法院也会考虑。你还可以收集一些以前的证据,在她没有离家出走前,她对孩子的态度,她的性格不好的方面,比如暴臊,打骂孩子这类的证据。这些都可以影响到法院的判决。
孩子抚养问题,主要考虑孩子的健康成长,既然这样,你可以不给他。这种情况一般法院也不会判给他的。不过你要找一位有经验的离婚律师,把该向法庭表述的表述出来。
你好,关于抚养权,2-10 周岁的孩子要看双方的条件谁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不是一味地判给女方,而且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还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